1、應根據城市規劃統籌考慮。
城市夜景燈光亮化是城市規劃的組成部分,應與城市規劃緊密結合。根據總體規劃,重點建設城市亮化工程,以體現城市特色的標志性工程,不但亮化功能合理,而且藝術水準高,畫龍點睛,成為城市形象的經典代表。
2、根據城市功能進行夜景設計
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,城市夜景燈光亮化應與城市功能、建筑功能相協調。街道和地段的不同功能性質,特定的環境和建筑,其照明應具有不同的氛圍、不同的亮度或風格要求。
3、把城市亮化工程當作城市環境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自然與人造建筑構成了城市環境景觀,它們既有龐然大物的形態,又包含著微觀的細節,有的重實用功能,有的重裝飾與觀賞價值。由過去注重功能向實用與美學并重轉變。未來城市夜景燈光亮化要持續、規范,有計劃地擴大實施范圍,提高技術和藝術水平。
4、城市亮化工程與建設工程設計緊密聯系。
在建筑工程設計和施工過程中,努力將城市夜景燈光亮化工作融入同步進行。城市建設中,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、老街區修繕、建筑外立面整治等工程,都可以同時進行。
5、加強對城市亮化工程工作的管理。
城市夜景燈光亮化設施的正常運行和良好的亮化效果,管理工作十分重要。主要包括科學管理和法制管理。采用現代控制技術進行科學管理,不但可以保證燈光的亮度和設備的完好率,而且可以保證經濟實用,達到最佳效果。在城市夜景燈光亮化建設中,必須因勢利導,量力而行,充分利用有限的資金。給廣大群眾做一件好事,做一件好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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