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建筑群是城市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,古建筑景觀照明體現了城市的文化底蘊和歷史氣息。但是因為古代建筑的特殊性,照明設計不僅要傳達出這些古代建筑本身的文化內涵和神韻,還要注意保護建筑。因此,對于古建筑景觀照明,應該遵循哪些照明設計原則呢?
一、見光不見燈
在照明設計中,“見光不見燈”是最常用的設計手法,而古建照明則是這種理念的最典型代表。中國人的美學思想,與傳統文化重視孔孟之道不同,歷來更接近于道家無為的觀念,這種觀念體現在美學的各個方面,其中就包括古建筑景觀照明。當代人做古建筑照明,必須貫徹這一理念,讓古建筑以生動的姿態展現出來。
簡單地說,“見光不見燈”就是對我們設計燈具安裝位置和照明位置的具體要求,既要考慮夜間效果,又要考慮白天效果。
二、真實與簡單
古建筑景觀照明,應始終遵循真實、簡潔的設計原則。古代建筑表現出的文化底蘊和保護古建筑并不矛盾,只要真正表現出來,它的文化底蘊就會自然折射出來。切勿展示標題式文化,掛上自發光的“孔”字不代表孔孟文化,更忌畫蛇添足,彩光亂舞絕非是佛光照耀。
就照明表現而言,要考慮其歷史意義,照明效果能否呈現其歷史空間的特征。設計古建筑景觀照明效果時,更要考慮到古人的審美觀念,用最簡樸的方式,勾畫出古建筑的自身特征,使古建筑真正地展現在世人面前,讓人們更好地了解古建筑的原貌和古人的審美,甚至是古人的生活習性。對今人而言,古建筑的意義就在于讓我們了解過去,了解歷史,理解文化,用真實、樸素的設計理念做古建筑景觀照明,體現的是一種尊重歷史的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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