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外照明對象包括建筑物、公園、廣場、路橋、機場、車站碼頭、風景名勝區、園林綠地、河流、商業街和城市市政設施景觀照明,利用照明重塑照明對象的景觀,有機組合成和諧、壯觀、獨特的夜景圖片,展現城市夜景形象。
我們的生活空間是一個由光創造的世界。建筑、景觀、街道和商業空間以光為特征,并通過貼合生活質感的照明設計賦予獨特的主題、風格、深度、情感、色彩和氛圍。人類的生活受益于和諧而充滿活力的照明環境,體現視覺的舒適和樂趣,獲得更多的心理幸福感。
晚上,通過黃道光、月光、星光和燈光再現白天的自然或人文景觀。人們根據視力來觀察物體之間的距離。也稱為查看場景所需的一定空間距離。根據實驗研究,當人的眼睛和視野在60度的圓錐內時,視距為場景高度的1-3倍時效果更好。比它小的時候有緊迫感,比它大的時候有距離感。
通過對照明載體和元素的分析和提煉,提出以城市肌理、象征景觀的空地、生態綠地、歷史、景觀廊道為照明元素、建筑、道路、橋梁、城市空間的城市夜景建筑體系節點、綠地、標志是照明載體,運用照明技術和藝術照明方式,突出城市夜景照明特色,體現城市文化底蘊,塑造其獨特的夜景形象。
咨詢熱線
158199939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