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夜景照明應以尊重建筑為前提,建筑做照明的主要目標應是體現建筑的美;重點表現部位應與建筑本身的結構特征、角度表現等密切相關;若要做到既能表達全面的建筑信息,又不忽視重要的亮化細節,則應從表現部位的選擇、表現手法、亮度對比、色溫色彩等方面做到有所取舍與區別,難的是從表現部位的選擇、表現手法、亮度對比、色溫色彩等做到恰當地表現美。
對建筑夜景照明,在照明圈中也存在著不同的認識,有人認為,城市亮化需要絢麗多姿,才能表現出城市的不同風貌;也有人認為,城市亮化應該突出城市標志色彩,避免多姿多彩,才符合城市的個性。具體到建筑夜景照明的設計上,城市燈光的發展必然與城市整體發展密切相關,看看城市的“追求”是什么?
一座旅游城市,把燈光做得死寂一般,肯定不合適;而一座科技城市,燈光絢爛多變,怕也是不協調;建筑夜景照明選擇什么顏色,如何合理使用,如何控制動態頻率等等,都需要結合當地文化、喜好等深入研究,具體判斷,在實際設計、應用時,應該多用經驗方法,而不要過于依賴經驗色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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