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性:城市夜景照明規劃應符合國家建設政策和科技法規,并在城市夜景照明規劃中體現地方法規。
地域性:城市建設不能是城市的一面。城市建設規劃要根據當地的歷史、文化、地理環境和建設發展方向,具有自己獨特的地域特色。城市夜景照明如果處處模仿其他城市的格局,讓人有似曾相識的感覺,那就不是成功的夜景照明。城市夜景照明規劃要從當地實際出發,因地制宜,揚長避短,布局合理,巧妙利用當地景觀和城市建設成果,充分發揮想象力和創造力,突出色彩,具有突出的獨特文化底蘊。夜景燈光越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蘊,就越有活力。
遠見嚴肅性:城市夜景照明規劃不應該是短期的行動,日夜交替,引領理念,更不能各個部門自行其是。夜景照明規劃應與城市建設發展規劃相一致,具有預見性、指導性、長遠性和嚴肅性。城市夜景照明規劃的區域亮度和色彩指標應符合規范要求。在夜景照明規劃實施過程中,根據城市建設的發展和照明技術裝備的提高,對規劃進行必要的改進和調整。
可操作性:城市夜景照明規劃應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,不能脫離當地經濟水平和科技發展現狀。夜景照明規劃要具體、有力,并能在規劃期內實現。
整體性:城市夜景照明規劃是城市夜景照明建設的總體規劃。每個城區都有獨特的照明特點,是城市照明的有機組成部分。通過城市夜景照明規劃,城市夜景照明將是夜晚的整體照明環境,亮度起伏,色彩繽紛。
突出重點:夜景照明規劃要統籌全局,突出重點。在全面規劃城市夜景照明的同時,努力塑造城市精品夜景照明工程,成為當地夜景照明的亮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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