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建筑本身的功能、環境、文化內涵、建筑造型、外表材料、色彩、比例關系、細部裝飾等特征的不同,決定了其建筑夜景照明 的差異性。在建筑燈光設計中,要結合建筑的性質、所處的環境和個性特點,選擇適合夜景的燈光模式。
建筑夜景照明具有自然光不具備的特性。它逐漸成為建筑語言的一部分,在表達建筑文化中起著重要的作用。
在物質功能層面上,夜景照明與建筑文化是一致的,它表達了建筑的功能特征,即建筑功能的體現。商業建筑、科教建筑、辦公建筑、住宅建筑、工業建筑等不同功能的建筑都有不同的夜景照明設計。
夜景照明在精神功能層面進一步表達建筑文化。建筑夜景照明可以突出宗教。同時通過燈光渲染建筑神圣、崇高、寧靜的氛圍,強調宗教性。
根據載體的特點和環境的不同,傳統風格建筑的夜景照明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:一種是強調建筑的真實性,使用少量的燈具進行環境美化。本著不破壞建筑原有風格的原則提煉,體現少即是多,營造精致、寧靜、閑適的氛圍。這些建筑大多是受保護的古建筑。
另一種則偏向于舞臺效果,用華麗的燈光營造出熙熙攘攘的節日氣氛,引起游客的共鳴,具有生活化、娛樂化、世俗化的特點。這類建筑一般都是位置重要的仿古建筑,多為城市景區的標志性建筑。傳統建筑夜景照明的目的是恰當地表達建筑文化的歷史性。
夜景照明對建筑文化的表達要結合地域特色。比如重慶,作為山城,有著鮮明的地域特色。山、水、霧、爐,孕育了巴渝文化、航海文化、移民文化等豐富的人文資源和鮮明的城市性格。表現出一些鮮明的特色,有一定的色彩和動態,盡量避免單一的燈光形式,燈光設計要更具個性化和可識別性,采用多角度、全方位的立體燈光,更好地展現建筑特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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