園林照明設計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照明。應根據園林、硬景觀(巖石、道路、建筑物、流水及水面等)和軟景觀(綠地、樹木、花卉等植被)的性質和特點進行規劃和精心設計。形成和諧、和諧、獨特的燈光。園林是人們放松身心、親近自然、陶冶情操的地方。園林照明設計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。
(1)環境原則
景觀照明可以選擇的燈具范圍很廣,尤其是近一兩年,新燈具的推廣應用可以選擇的范圍更廣。但在環境照明設計中,燈型和光源的選擇必須與燈具安裝的周邊環境風格相一致。比如景觀布局、建筑風格形式、造景植物品種裝飾和造景要求。
(2)安全原則
園林景觀照明的安裝場所是人們日常生活和娛樂活動的場所,人們的安全保護是第一位的。這就要求環境照明設計必須有漏電保護和良好的接地系統。設備選型必須符合安全防護等級,施工必須嚴格按照規范進行檢查,確保電氣安全。
(3)合理性原則
環境照明設計應根據各種環境景觀的特點,風格一致,設計合理。白天裝飾美化環境,晚上適度照明,避開盲區(暗區),防止光污染。園林照明首先要滿足功能照明的要求,通過有針對性的、藝術化的照明技術體現道路標志、圖標、園林路線、活動廣場、交通障礙物等。體現園林的文化、歷史、環境特色,弘揚創意園林設計理念,用燈光打造創意園林文化。燈光不宜太亮,更不能刺眼,營造安靜的自然景觀環境。公園內不同功能區域應采用不同的照明方式。
(4)突出重點
園林入口、水景、巖石、地標和建筑草圖應以重點照明表示。燈具應盡可能隱蔽或與建筑裝飾融為一體,以保護景觀的日常效果不受損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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